国外医学期刊常用表示“通讯作者”的词汇依次为Corresponding Author,Correspondence Author和Correspondent Author。这3个词翻译成中文即为“通讯作者”,国内期刊绝大部分用“通讯作者”表达相应的意思,仅有少数几种期刊标注为责任作者。近年来,国内医学期刊逐步与国际接轨,标注通讯作者的期刊也越来越多,达到65.28%,而国外的医学期刊有59.90%标注通讯作者。因此,医学期刊标注通讯作者就引起了期刊编辑工作者的关注。
一、国内外医学期刊标注通讯作者的差异
国内医学期刊从标注形式上实现了与国际期刊接轨,但是表达的含义却有本质的区别。Corresponding, Correspondence,Correspondent有通讯、通信的意思。Corresponding Author,也就是负责通讯联系。举例来说,国际著名的医学期刊《Lancet》(柳叶刀)、《American Journal of Kidney Diseases》(AJKD, 美国肾脏病杂志)、《American Heart Journal》(AHJ,美国心脏杂志)关于Corresponding Authors 的规定是通讯作者必须是论文作者之一。并且通讯作者的作用也仅限于有关稿件的通信联系。在英国和美国,对通讯作者无任何特殊奖励,对职称晋升也均无任何帮助。
与国外不同,国内医学期刊标注的通讯作者相当于第一作者,无论是核定工作量、科研奖励还是职称晋升,很多高校和研究机构都把通讯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如北京大学、中山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等,这在国内学术界几乎形成了共识。可见,一篇文章可能有两个第一作者。国内期刊论文标注的通讯作者被赋予很高的地位。在国外常标注为“Responsible author”,即“责任作者”,但近年国外医学期刊中少见标注为责任作者,但国外有学者明确提出了责任作者的责任:“责任作者必须对每篇投稿(原始的研究报告、摘要、综述、章节等)负全部责任,责任作者负有领导本团队做研究、协调完成工作、起草原稿、使所投稿件满足切题原则并作必要的修改、以及应对来自本团队的咨询或质疑的责任。责任作者必须对整篇稿件进行审核以确保稿件的真实性。整个研究小组共同决定责任作者的选择,包括合作者即共同作者以及作者的署名顺序。必要时,应在研究开始前作出此项决定,任何争议也在研究开始前解决。一份证明决定的备忘录对于后来可能发生的争端是很有价值的。研究过程中,作者的身份的变化同样应被记录下来。责任作者应确保所有的合作者都能被适当的识别,确保被列为合著者的共同研究者都要满足此处所提到的作者身份的标准。责任作者不需要必须是第一作者。责任作者应确保所有的合著者有机会核实原稿或摘要的终稿、审核并支持原稿或摘要中自己撰写的那部分材料”。
二、对国内期刊和论文标注通讯作者的建议
通过以上对国内外医学期刊通讯作者内涵差异的比较,建议国内期刊标注的通讯作者应改标为责任作者。国内期刊和论文很多将其标在最后,有些论文还标注2~3个通讯作者,建议只有第一或第二作者才有资格标注为责任作者,并且每篇论文只能标注一个责任作者。
此外,作为医学期刊编辑也应将通讯作者的标注问题看成重要的责任问题,起到把关的作用,充分发挥好编辑的把关责任。作为编辑部应要求投稿者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以证明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和独创性。在收到稿件后,应把稿件通知单寄发给该稿件的所有作者,而不只寄给投寄稿件的作者,尤其是各个作者的地址不相同时,更应该如此。同时,应要求各位作者回信说明在论文中所作的贡献,可予负责。对于收到的稿件,每个分管编辑应该本着实事求是、对作者和社会负责的态度,利用互联网提供的便利条件,通过查阅各大数据库核实所收稿件内容的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