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帮人修改英文摘要,看到某期刊这样的要求(如下),可气又可笑。
(1) 专业润色公司润色(提交待润色稿件时请注明:***报) 提交修改稿时须同时提供摘要润色证明材料(1.润色公司出具的润色证明书;2.保留润色过程的润色过程稿)。(2) 相关领域发表过多篇SCI文章的专家进行语言润色,提交修改稿时须同时提润色证明材料(专家润色过程稿,润色专家简介,润色专家发表的多篇英文文章列表,与润色专家来往的Email或润色专家签字的润色过程稿)。
在一个连中文摘要都漏洞百出的期刊,怎么还好意思要求英文摘要呢?英文摘要通顺即可,为什么非要润色公司出具润色证明?这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商业机密呢?(推测的。如果有人能站出来澄清事实,我即会删除并道歉)大家都知道,对本土作者来说,要想满足条件2,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在条件2有难度的情况下,有些作者只能委曲求全,通过条件1,来间接满足条件2。
中文期刊,针对的对象应该是以中文为主的国家或地区。但不知从何时起,搞出来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怪胎!为什么不在稿件质量上下功夫,且偏要在不痛不痒的地方大动干戈呢?
我以前写过一篇《发表英文文章也是被逼无奈》的博文,文中对这一点没有提到,算是补充吧。撇开其它让人讨厌的条条框框不说,这这个英文摘要的要求,让人如嚼了苍蝇,恶心至极!一个连中文都写不好的时代,对英文写作的要求简直到了荒唐可笑的地步!
如果我以后投稿这样的期刊,并遭遇如此滑稽要求的话,我一定会郑重说明:对不起,英文摘要就是我写的。如果因为此被拒,那好吧,我写SCI吧。说实话,我也写过几篇英文文章,只要不是太离谱,一般也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只要观点内容好,说不定那个副主编都会免费替你修改英文的。
中文期刊重表面工作,英文期刊重实质内容。 也许,这就是中文期刊和英文期刊的最大差距,亦是中文期刊令人嗤之以鼻的缘由之一!
中文期刊,先提高中文文章质量再说吧!好自为之吧。顺便,也送这样的期刊一句话:自作孽不可为。自取灭亡的哪天别忘了我曾经提醒过你!
当然,你有本事的话,你可以升级为SCI。如此一来,你我他不是都方便了吗?为了被某些数据库检索,弄个英文摘要本来无可厚非,但小题大做起来的话,那就有点本末倒置了!全世界所有科研人员对英文的影响,恐怕没有我国科研人员对中文的影响重大吧!
眼光要放长远点,除非我国的科技事业止步不前!我对中文期刊还是充满期望的,只要你愿意为此做好准备,而且敢为天下先。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中文期刊的CNS,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