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来,全球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量已经是爆炸式增长。虽然发表论文的一个动力是让大家知道最新的发现,但纠正学术记录却没有得到同样的重视。要改正已发表研究的其中一个方式是发出修正声明 (correction),另一个用来警示读者研究有问题或无效的方式当然就是撤稿 (retaraction)。
通常来讲,撤稿都是由期刊编辑发现文章中有严重错误,而这个错误会影响到研究发现的可信度时才发布的。大部分的撤稿都是源自于作者不端行为的事实,从而让撤稿这件事被贴上一种消极标签。每年大约有 600 篇文章被撤,其中因真实错误导致的不到 20%。所谓真实错误是相对于行为不端而言的,指的是作者在遵守诚信的道德标准时依然可能犯的错误。这二者都是导致撤稿的主要原因。以下是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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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过去几年也有过几次的案例是作者主动站出来,承认自己的文章中有重大错误,要求编辑撤稿。对于这样的行为,学术界人士纷纷点赞。尽管如此,“撤稿”一词的负面印象还是太过强烈,大部分的作者都不愿意牵连到撤稿的事情。因此,当作者自己发现文章中的问题时,他们也通常不太愿意撤稿,就让错误的科研记录依然在册。虽说科学自我纠正的本质备受推崇,却因为大众对撤稿的负面印象而受到阻碍。
著名学术出版人士Daniele Fanelli 就提议自发性撤稿体系 (self-retracting system),清楚区分出作者撤稿是基于真实错误,而非学术不端行为。他建议,譬如自我引用被当作一个单独的类型一样,自发性撤稿应该也要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类型。如果文章所有的共同作者基于“可记录的错误”同时提出撤稿,期刊政策应该要让他们被归类在自发性撤稿。相反的,如果撤稿的原因是不端行为,就不能让作者签署声明,清楚表示出这个撤稿并不是由作者发起的“真实撤稿”。这个建议目前受到许多科研人员,甚至期刊编辑的支持。
但这个提议也会产生一个潜在问题:如果研究人员利用自发性撤稿来掩饰自己的不端行为该怎么办?对此,Fanelli 表示:「最糟遭也就只有那些伪造多篇文章的作者有可能从不诚实的自发性撤稿中获得好处。这样会导致弊大于利吗?」确实,但这也显示,发展相关的政策时,期刊需要考量许多方面,比如设立判断自发性撤稿是否为诚实的错误的方法,了解是否有任何共同作者不愿意签署撤稿声明等等。但如果自发性撤稿能变成现实,是积极且激励人心的一步,以长远来看对科学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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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如果科学家真的发现自己的原始论文中有真实错误,撤稿也不是仅仅发发邮件那么简单。要在撤稿信中明确你要撤稿的原因,大多数期刊编辑都希望作者要有确切的证据支持与原文的论点相悖的结论。好在由于作者主动撤稿的情况还是比较罕见的,这类邮件一般都能得到编辑的重视从而得到及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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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稿是在学术发表中特有的行为,但太过以期刊为中心反而产生消极印象。撤稿一般被视为一种惩罚,对科研人员的职业生涯有深远的影响,在没有任何区分的情况下撤稿是违反纠正科研记录的。一直以来都有人宣扬要让撤稿变得更以作者为中心,而不只是期刊编辑用来宣告不端行为的主要工具。因此,自发性撤稿体系或许能朝这个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