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符合道德规范的科学研究与论文发表行为是学术诚信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今天,大多数期刊都敏锐地意识到:他们应公布关于这类问题的政策,并期望作者“了解并遵守最佳发表行为准则” 5。本文将讨论两种普遍存在且又相关的违规发表行为 —重复发表与一稿多投。本文内容引用了相关的国际出版行为准则。7-10
重复发表
重复发表是指某作者发表与自己已发表论文大体相似的论文,而且不注明来源也未经原版权持有者同意。7,11,12原论文和新论文可能存在着没有意义的差别,例如:采用新标题或经过修改的摘要,但是数据集和研究结果完全相同。13
为什么说重复发表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未经允许及/或确认的论文重复发表是一种严重违反发表道德的行为,其理由如下:
大多数情况下会侵犯版权,论文的版权属于期刊而不是作者;因此,作者不能随意重复发表论文。11,12
可能误导实验性证据,因为本学科的研究者会将某组结果误解为两组(因为研究结果分别包含在两篇独立的论文中)。7由于实验性研究是制定政策和其它医学/科学决策的基础,因此,这是个严重的问题。13
这相当于“自我剽窃”,因为其涉嫌使用其它作品的材料而未注明出处。14
导致编辑和评审资源的浪费。7,13
不合理地占用竞争激烈的有限期刊空间,减少了其他作者的论文发表机会。13
是一种“不良学术现象”12,其后果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研究对文献的贡献度。” 9
期刊和行为准则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道德和编辑委员会7-9, 15,16及学术期刊都明确要求作者不能提交已在其它期刊发表的研究论文或变型论文。某些期刊出台了严厉的规定,要求作者在研究结果和主题存在重叠的情况下,投稿时须一并提交以前发表过的相关论文。2,3,12某些期刊规定的非常具体,要求在重叠率超过某特定比例时必须提交以前发表过的相关论文。2而有些期刊则只允许存在少数与已发表论文相同的句子;照搬已发表结果或作者已发表论文的大部分文字的论文将被拒绝。
但是,某些特定类型论文则允许重复发表1,7,8。包括:
已发表初步报告(例如:摘要、招贴或会议介绍)的后续完整论文
专业协会或政府机构制定的指南性的、需向各类广大读者群推广的文章
论文针对不同的受众对研究结果或结果进行了根本性地重新分析或阐释
原论文的译稿
将在电子预印本文献库发布的论文(尤其是arXiv.org)
虽然存在上述例外,但作者在这些情况下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7,8:
获得版权持有者的允许。
既要获得原先论文发表的期刊编辑的允许,也要获得将要重新发表论文的期刊编辑的允许。
确认论文为整体性重新发表或基于已发表论文,并提供原论文的完整引文。
作者行为准则
不能重复其它任何已发表论文的内容。
未经期刊允许,不能向媒体、公司或其它机构提供关于未发表论文的初步报告。
引用自己已发表论文的材料时,只能从发表论文中摘录少量句子。另外,引用文字应添加引号并注明出处。
当使用单组数据撰写多篇论文时,必须确保:
每篇论文分别解决具有独立性和重要性的问题
论文应交叉引用
在投稿信中将相关事项告知期刊编辑
如果已发表了相关论文,应在投稿时向期刊编辑提供这些论文的详细信息。投稿时应同时提交这些论文。这样才会确保完全的透明度并帮助期刊编辑做出正确的决定。
结论
作者必须保持谨慎,不得尝试重复发表和一稿多投。这类行为除严重违反版权法及危害科技文献的公信度外,还被视为可“危害作者的诚信” 17及严重影响作者的声誉或学术能力。因此,我们建议,作者应参阅以下参考资料中的资源,并阅读相关案例研究,20以了解并遵守道德的投稿规范。其他的发表道德议题还有科研利益冲突。
从以上的介绍我们不难看出,投学术稿件和投简历不同,按下每一个发送按钮之前都要谨慎三思。有些经验不足的科研作者会将稿件投出多份后择选高分期刊,再撤稿低分期刊,实为投稿之大忌。
以下这个案例就是这样的事情,请读者一定吸取当事人的教训,引以为戒。
案例过程
一位作者使用了意得辑英文编校服务,并请我们推荐适合投稿的期刊,我们选出二份期刊,作者向这二家期刊进行投稿前咨询,其中 A 期刊不出几天给了回复,表示对作者的论文感兴趣,而另一家影响因子较高的 B 期刊则没有回复,作者等了一﹑两星期,最后向 A 期刊投稿了。
事隔两个月,作者收到 B 期刊响应,表示对那篇论文感兴趣,作者告诉我们这个消息,说他非常高兴,他想向 A 期刊撤稿,然后改投影响因子较高的 B 期刊。这个时候,论文在 A 期刊的状态显示为「under review」已有一个月的时间,我们通知作者在这阶段撤稿不是个好的发表实践。作者没有接受我们的建议,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向 A 期刊发了撤销投稿申请,随后向 B 期刊投稿。
同时,A 期刊的编辑发信拒绝作者的撤销要求,原因是同行评审即将完成,撤稿就浪费他们的工作,编辑提到编辑部会正式通知作者的撤稿申请不成功,没多久作者收到拒稿通知,他觉得如果 B 期刊接受他的论文也不会有问题,于是就放心了。
不过,B 期刊编辑不久就通知作者拒稿决定,因为他一稿多投,作者澄清向 B 期刊投稿前已向 A 期刊提出撤稿申请,但他无法提供 A 期刊的撤稿确认证明,因此 B 期刊不接受他的解释。
作者再次联系我们,说明整件事情,请我们协助他修改论文,再次向 A 期刊投稿。
补救措置
我们向作者说明这样做违反发表道德,原因有二:
在 A 期刊的审稿流程后段,同行评审接近完成时,从 A 期刊撤稿是极其不当的。
在未收到 A 期刊的撤稿确认通知,就向 B 期刊投稿相同的论文,是不道德行为,属一稿多投。
我们向作者表明不赞成他再次向 A 期刊投稿,并建议他选另选新的期刊投稿,但他坚持向 A 期刊投稿节省时间,于是我们帮忙撰写一份道歉信给 A 期刊,信中还向编辑咨询,如果作者修改论文,能否重新递交。
A 期刊编辑回复表示,作者不得在接下的三年内投稿给 A 期刊,我们告诉作者这个惩处决定不无道理,因为他浪费了同行评审员的时间。
总结
当论文送交同行评审,作者如果没有不可抗的原因,提出撤稿是不行的,审稿人也很忙碌,他们参与同行评审完全是为了促进科学发展,浪费他们的时间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当利用编辑决策。
有时候,作者为了发表高影响因子期刊,不惜使用不当手法,为免撤稿时出现问题,有几点要注意:
严格来说,作者惟一需要撤销投稿的原因是在论文中找到错误或缺陷。
如果作者有充分理由撤销投稿,必须写撤稿申请信,陈述撤稿的原因,并在论文的所有作者签署后,发给编辑部。
作者必须收到期刊编辑部的撤稿确认通知,撤稿程序才算完成。
一旦投稿确认撤销,期刊投稿系统将不再使用该稿件编号。
如果因为论文被别的期刊接受而要求撤稿完全是不能接受的行为。
除非有强而有力的理由,否则到了同行评审阶段才撤稿是不对的。
如果作者不当地撤稿,期刊有权根据撤稿条款实施处罚,比如罚款或拒绝作者以后向该期刊投稿。
撤稿条款一般在期刊的网页刊登,作者应在提出撤销要求前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