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学术不端”,很多人首先会想到——一稿多投?伪造数据?然鹅,除了这些“不端”,还有两类“不端”容易被忽视:重复率高和作者署名不当。话不多说,下面开始小编的吐槽总结。
相信你不会不知道哦,当前绝大多数期刊(不论英文的,中文的),收到投稿的第一步:要进行查重检测!
查重系统会出一份详细报告,标出重复部分及其出处,给出总重复率和单篇重复率。即使总重复率不算高,小编也会细看查重报告的(小编的眼睛是雪亮的!)。除了重复率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还要强调以下几点。
曾有人因此被举报,只因两句话重复未引用。
文章发表后,很多版权归属了期刊(想问您是否曾经和出版商签过版权转让协议之类的文件啊?)。引用他人或自己发表过的图表,都应向期刊申请授权许可。
抄自己也是抄。
英文或中文发表过的内容,翻译成中文或英文再次发表,(自作主张)不行!
(翻译一般是允许的,但前提是要获得第一个文种出版商的授权许可,并在翻译文本的显著位置正确引用及标明此为翻译版本啊!)
曾有人因此被举报,导致某人才评选公示后被刷下。
友情提示:最好不要在某网站花钱查重,据说论文有被卖的风险。
作者署名不当也是一类常见的容易被忽视的“不端”行为。著作权观念不强,后果很严重。
录用后,导师要求撤稿。
还好小编谨慎,向大牛求证后……
投稿后或出版后要求更改作者顺序、更改通讯作者、添加或删除作者,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
曾有文章出版后因署名问题要求登勘误,这不是难为小编吗?需要确认好再投稿啊!
A认为有必要给B署名,“他帮我提建议了,还帮我润色了呢”
B认为没必要署名,“这项研究和我没关系,我不愿意署名”
B不知道A给他署名了,A不知道B不知道A给他署名了,或者,A忘了问B是否愿意署名。
出版后B发现被署名,要求撤销署名……
实际上,著作权的签署以及校样时最终版本的确认,都有关于作者署名的要求,通讯作者更多的是要承担起责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无意造成的“不端”。
是否被以上“不端”惊到了?投稿这件事,不要投机取巧、铤而走险,一旦触发学术道德底线,有损声誉和前程,害了自己也坑了合作者,还会被期刊打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