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关于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正式刊出在重要期刊上(重要期刊名录见附件1),另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以上期刊、集刊的增刊不计。
为鼓励博士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凡在清华大学奖励期刊(见附件2)上发表论文或在国际权威刊物上发表英文论文并被SSCI 或A&HCI收录,其论文发表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具体说明如下:
1.第一作者允许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博士生可以是第二作者,且作者单位应署名清华大学的情况;
2.重点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必须正式刊出,另1篇发表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的学位论文,允许未正式发表,但已被正式录用的情况,除提供正式期刊录用函以及论文原稿外,还应由博士生导师写出认定意见,提交学位分委员会审核;
3.博士生在多国国际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被收入论文集),导师写出认定意见,学位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等同于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集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4.论文博士、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发表论文要求原则上与在校博士生相同。
如果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上述基本要求,但满足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毕业,但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学位,直至在规定时间期限(博士生毕业后两年)内满足发表论文基本要求后,由本人再申请审议其学位。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2008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
2.2008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在学博士生,可选择适用本次修订后的要求,也可选择适用未修订的现行要求;
3.当前已离校但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适用该生毕业审查时的要求。
附件1:
重要期刊名录
一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理论
1 《马克思主义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
2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国家教育部社政司
3 《高校理论战线》 教育部
4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研究》 上海社科院
5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 中央编译局
6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中央编译局
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北京市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研究中心
8 《科学社会主义》 中共中央党校
9 《学术研究》 广东省社科联
10 《国外理论动态》 中央编译局
11 《思想理论教育》 上海市科教系统思想理论教育研究会、上海教科院
12 《社会主义研究》 华中师范大学
13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山东大学
14 《理论前沿》 中央党校
15 《教学与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
附件2:
奖励期刊目录
序号 期刊名称 发行单位
1 教学与研究 中国人民大学
2 哲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3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4 世界宗教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5 历史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6 考古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7 经济研究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
8 金融研究 中国金融学会
9 求是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10 政治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11 国际问题研究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
12 法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3 中国法学 中国法学会
14 高等教育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