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句子语法人称狭义的、广义的定义与标志的新概念新观点
——什么是英文“in the first / third person”?
[关键词] 学术著作;第一人称;第三人称;语法人称;词汇人称;句子人称,语篇人称;语用人称;人称语气;人称身份
在中国科学网本人博客发布的前文“‘文摘应该以第三人称撰写’的思考——(1)认可-显露式“误解”[1] 的基础上,写成“试述第一、第三人称的语法人称与语用人称的新概念、新观点”一文。在广西百色学院、于2013年11月21-22日(主因咳嗽、要多饮水乘长途汽车不方便未参与23日的语言文化考察),参与了第七届全国社会语言学学术研讨会暨首届跨境语言研究论坛回沪后,本人在快乐、慢慢地修改文稿中发现:句子的语法人称,好像应该有狭义的、广义的定义与标志之区分。现主要试述这一新概念新观点,以期与大家一起切磋,并敬请多多指教与斧正。
1 句子语法人称狭义的定义与标志 是以句子主语的人称作为句子人称的定义与标志,即:一个句子的语法人称,就是这个句子主语的人称[1] 。这种狭义的以句子主语作为句子人称分类(的方法)是有重大缺陷的:例如,当第三人称的句子中,含有第一人称的宾格代词(如:Teacher Wang taught us …)、相应的限定词(Our dog ran away.)等情况下好像就产生了矛盾。故以第三人称撰写时就要有附加要求:当使用第三人称撰写学术论文时,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的指称还是应该尽量避免的,尽管这类第三人称的句子中,还保留例大部分第三人称的特性[2]。
2 句子语法人称广义的定义与标志 学术著作,是自述性写作(self-writing或read-me-wring)。在自述性的学术著作中,由于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身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3]进行叙述” ,在对话中双方均用第一人称[1],故“第二人称”即“第一人称”[3]。在自述性著作、语篇中,广义的句子人称的定义或标志是:一个句子中,使用了第一(与/或第二)人称代词或其限定词,则这个句子、就是第一人称的句子;不使用,则是第三人称的句子。在学术著作中,一般均是不使用(省略或隐藏)第二人称代词及其相应的限定词,非常罕见学术著作中含有第二人称代词或其限定词的,本人仅仅见于ACCA。
3 语篇的语法人称 一语篇中,只要有一个第一人称的句子,则这个语篇的语法人称是第一人称(的语篇)(即:in the first person);如没有(一个第一人称的句子),则这个语篇的语法人称是第三人称(的语篇)(即:in the third person)。
4 句子与语篇的语用人称 自述性著作、语篇中,所有的句子、语篇,均是第一人称的[1]。学术语篇是自述性的语篇,无论如何撰写,学术语篇的语用人称总是第一人称的,其就是境内本人有关作者第一人称语气(研究)、境外(兴起的)英文作者第一人称身份(研究)(详细的文献标注,请参见前文[1]。现举例说明之:语法人称为第三人称的学术语篇中(即:“in the third person”),在如下的文摘开头处,本人用斜体字体增补出可能被省略的语句;在文摘中可均使用英文被动句,均隐藏逻辑主语,相当于中文的自述省主语(“我们”/“我”)句。分析表明:在自述性语篇中,语法人称是第三人称的语篇,其语用人称也总是第一人称的。下列语篇是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发表在Journal of (Biomedical Applications) (1987,417:357-365) 上的论文的文摘,[文题是:Determination of metoprololand two major metabolites in plasma and urine by column liquid
chromatography and fluorometric detection])。——(In the (present)/our study)或 (We studied… /To (for us) study …) Metoprolol and its alphahydroxy metabolite were determined in plasma down to 2 nmol/L(S.D.10-15%) after solvent extraction and bonded-phase liquid- chromatography with fluorometric detection. The major metabolite with acarboxylic
function was also measured in plasma when liquid-solid extraction on a column activated with dodecyl sulphate was applied. In urine the three components were assayed by direct injection of a diluted sample.
5 语法人称与语用人称应该明确区分 人称、语气,两者分别均是语法学上的概念(见:朱敏、齐沪扬. 上海师范大学的博士学位论文《现代汉语人称与语气选择性研究》,2005)。如上所述,英文in the first/ third person是语法人称的问题;中文“用第一/第三人称(的人称)语气”撰写,是语用人称的问题。两者是既有联系、又是在不同语言、不同的文化环境下形成的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1] 。尽管中国语言学期刊论文与专著中可能在文字上尚未有记叙过“人称语气”的问题,我们用中文的人,大家对“第一人称语气”均是尚能理解的;但是,也非常、极度容易与语法人称的“第一人称”相混淆;故两者必须明确区分[1]。国标《学位论文编写规则》(以及在该国标之前许多学术期刊稿约、许多大学学位论文写作规定)中要求:文摘,一般是以第三人称语气写成的;正是混淆语篇的语法人称与语用人称;这是全国性的“误解”(“误表述”)。国标《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正确的表述应该是:文摘,一般是以第三人称的名词做主语的语气写成的。针对作家创作的小说等文艺作品来说,作者的人称语气、人称身份,则好像总是第三人称的语气、人称身份;即所谓的“站在事外说事情”。
6 结束语 英文“inthe first/ third person”种种“误解”的根本原因是:世界语言学(语用学)中,大体上尚没有论及“语用人称”这一基本概念,尚没有论及语用人称的主要的语用学表达或构建与标志是——作者署名(连同作者单位署名),往往再加上作者简介。英文“in the first/third person”,好像主要仅仅是一个语法学的问题,一个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不同语言与文化的不同传统习惯的问题,一个学术著作中不同作者自我指称的不同风格的问题。好像不宜过分强调“以第一/第三人称撰写”(“in the first/third person”)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例如,用了一个(或:多个)第一人称代词及其相应的限定词(物主代词),科技论文报道就变得不客观了;学术论文,明明白白是作者(“我们”/“我”撰写的,却由国标明文规定:不准使用“我们”/“我”。这样,好像是不是有点“弄虚作假”。用第三人称的、非人称名词的人格化的“本研究”等替代第一人称代词及其相应的限定词(文摘中在引述其他资料的情况下(如上所述举例的文摘中,还可也不用“本研究”等代用词),作者署名还在,怎么成了“作者-不在场性”,论文报道怎么会是所谓的“非人格化”了。
参考文献
[1]张云扬. “文摘应该以第三人称撰写”的思考——(1)认可-显露式误解. (中国科学网,张云扬博客 (2012-07-21)
[2]张云扬. 第三人称(的句子)指像“狗曾狂吠”这样的句子.(中国科学网,张云扬博客(无名氏文与中译转载于:2013-08-27)
[3]马正平. 说“第二人称”即“第一人称”[J]. 西南师范学院学报,1983,(4):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