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称评审、人才招聘中目前广泛采用代表作制度,一般是3-5篇论文,这是一种降低评审成本的考虑,一般情况的下,是可以反映出学者的创新能力的,但代表作能否说明作者的学术贡献和水平,我看要认真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我的观点是,在人文社科领域,论文代表作仅仅反映学者的创新能力,一般不能反映学者的创新水平。
在提交代表作中,究竟应该是选取权威期刊还是一般期刊呢?大部分学者会选取影响因子较高的期刊或者是权威期刊,一些有创新性的论文,也许由于过分超前,可能不一定能够发表到权威期刊上,所以最终提交的代表作,可能并不代表作者的真正学术贡献。
另外一种情况是,如果作者从事跨学科的研究,可能涉及几个方向,当然论文也分几个方向,每个方向可能都有几篇代表作,这时如何提交代表作?如果将3个方向的顶级期刊一并提供,其实这是很牛的人,但是给人的感觉貌似该学者研究不专一,有点散。如果提供一个学科的代表作,可能就没有那么亮了。其实能在几个方向都有优秀论文发表的学者是最优秀的,这是值得鼓励的。
在人文社科研究中,代表作能否代表学者的最高水平,还有一个因素值得考虑。由于人文社科的特点,即使你能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几篇论文,这说明你研究的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在当时有一定的价值,但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的创新特点是完全不同的,并不代表你学术贡献就很高。
至于科斯,其著作并不多,少量的著作确实代表了其学术贡献,但这种情况在人文社科中毕竟很少,可以作为统计学中的异常点。
所以我认为,在人文社科的研究中,如果提供代表作进行评价,充其量只是评价学者的学术能力,一般难以评价学者的创新和学术贡献。要评价后者,光凭几篇代表作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时间,比如10年、15年、20年……,看一个学者发了哪些论文,做了哪些学术贡献。这就是为什么许多高校在人才招聘时,对自然科学的学者,一般限定年龄不超过45周岁,而对人文社科学者,一般限定年龄不超过50岁的原因,本质上自然科学是技术性的,而人文社科是思想性的。
2014.6.22 俞立平 于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