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材料,包括“下级”不能证明“上级”。在教师上交的材料中,教师在上一级部门获得的荣誉或参与的活动,因原始材料的丢失而只开具学校的证明,这是很难说明问题的。
无效材料在教师提供的论文中尤为严重。论文评审中的教师论文发表,要求是在正规的刊物上发表,得到国家出版总局确认的,其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为教育主管部门、各大学、教育学会等;论文获奖要求是通过正规渠道评比的,如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省教研室、教科所(教科院)等,“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在教师的材料中广泛出现了类似什么“教育论坛”、“中华教育研究会”、“教育创新研究”等莫名其妙的杂志,或以某某杂志社、“教师培训学会”等举办的论文赛。教师在这些杂志上发表或参与此类评奖活动,花费了很多费用,但对自己的职称评定没有任何用处。希望广大教师不要再花这样的冤枉钱了。
无效材料增加的是材料的厚度,但没有提升材料的质量。职称评定工作,是依条例打分的,符合条例的材料才给分,与材料的厚与薄,纸张的多与少不成必然的正比关系。所以,教师们要仔细阅读《评审条件》,严格按照条例认真准备材料,材料做到既精要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