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晋升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呈报评审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1份;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份;
3.《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为便于整理,请打印并用A3纸复制);
4.学历证明、奖励证书、论文、著作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资历、能力、水平的材料原件;
5.外语考试成绩;
6.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
8.改系列评审的,须填写《改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并提交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
9.《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六公开”监督卡》一式1份;
10.《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软盘。
二、呈报程序及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报有关材料,经民主评议、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送呈报部门。
2.呈报部门(各市人事局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直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符合要求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呈报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呈报意见并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连同其他有关评审材料按时呈报高级评审委员会。
3.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各项表格的填写要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