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科学网有不少博文讨论教学型教授,反对者众支持者寡,从中可以看出大家认为一个教学型教授的标准就是教学水平的高低而已。这里我介绍一下美国教学型教授是怎么评定的,供大家参考参考。
美国终身教授的要求是在三方面中至少有一面是杰出(excellent),其它方面满意(satisfactory)。这三方面是研究,教学,和服务。申请人可以自选那方面为杰出,也就是说申请人既可以申请研究型,也可以申请教学型,还可以申请服务型。大家也许觉得服务型或教学型容易申请,事实并非如此 。
在美国学校不管是申请那方面,杰出的标准是一样的。我们学校对于终身副教授的要求是要有国内外发表、同行评议的学问,在国内开始初露头角(Record of nationally and/or internationally disseminated and peer reviewed scholarship; Emerging national reputation) 。也就是说,教学型教授要求发表关于教学方面有独到创见的论文并且在同行中有一定声誉。更具体一些,有教学创新,课程发展,学生指导,学术活动及奖励,教学专业发展五大方面。在教学创新上,要有无以伦比的教学成功的案例,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要有创新、不断反思教学的证据。在课程发展上,不仅仅要发展有效的课程,而且要有课程的设计、设想在同行中传播,被同行应用的证据。在学生指导上,要有你的影响导致学生成功的例子,学生指导方法的创新及论文发表。在学术活动及奖励上,要有对教学知识发展贡献的证据,有同行对教学论文质量的肯定,获得过国内外教学奖,及显著的教学科研基金。在教学专业发展上,要有试验、反思,追求、发展教学理论及实践知识的记录,参与教学专业协会的活动,在同行中要有一定影响力。有一定影响力是指常被邀请在研究教学方法的大会上做报告,能获得国家级教学研究经费,论文的引用程度高,及匿名同行的在教学方面的高度评价等。
相应而言,在教学方面做研究发表有创见的论文要比科学研究更难。这是因为很难有比较客观的评定标准,而且不能说说而已,要在实践中有效果,被同行认可及推广应用才行。所以美国理工科大部分人的申请是申请科学研究上的杰出。
我常常向我在高中教中文的太太感叹,她如果在大学申请教学杰出一定也能通过了。在短短的几年内,学生、家长好评如潮,学生人数从零开始到赶西班牙超德法。不少毕业学生进大学继续学中文,以中文为终身职业,被学生评为影响最大的老师。年年在大中小学外国语教师协会上做报告,讲心得。还发表论文,选上印地安那中文教师协会会长,申得教学活动经费,获取外国语教师新星奖。想想我自己,惭愧啊,惭愧!